科字〔2023〕1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应用对策类项目研究进展及项目管理安排,定于近期开展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申请材料
各研究项目须严格按照以下清单提交结项材料。
1.结项申请书1份(附件1);
2.项目最终研究成果1份,一般为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与结项申请书分开装订,研究成果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包括姓名、单位在内的个人信息;
3.项目最终研究成果查重报告1份;
4.项目研究成果发表、批示等转化证明材料。
二、结项评定及项目资助
1.结项评审采取专家组评审形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重大、重点、一般和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在《决策参阅》《智库专报》刊发1篇研究成果,为评定重大项目的必要条件。项目成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的,可直接评为重大项目。
2.项目采取结项资助方式,被评为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的,分别给予5万、3万和1万元的经费资助。
3.市社科联将根据结项评审结果,为各项目颁发《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证书》,并于本年度12月底前将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到各项目推荐单位。
三、其他要求
1. 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经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查重率要求为低于30%。市社科联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学术成果诚信管理。
2. 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申请书》(附件1),于10月27日前将结项申请书、最终研究成果、查重报告、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等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15办公室,并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gaoziyuan@szc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高老师 66551757。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结项申请书.doc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