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苏州市科普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萨如拉发布时间:2023-12-27浏览次数:165

科字〔2023〕16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2021—2035年)》的总体要求,为动员全社会参与苏州市科普事业建设,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进一步提高苏州市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科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包括科技类、企业类、自然资源类等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科普场馆和设施。资助资金一般不超过20万元。

  2.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包括科普影视拍摄、多媒体及网络科普作品开发、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图书刊物编撰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印等。资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万。

  3.科普活动类项目:包括科普讲座、科普咨询、科普志愿服务、科普竞赛等。资助资金一般不超过5万。

  二、申报要求

  1.科普项目要求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申报书内容详实。注重实效性,服务基层有实效,受群众欢迎;具备原创性,内容、活动模式和组织形式具有创新性;具备示范性,能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具备科技资源科普化,起到科普能力提升作用。优先支持具有苏州地域和人文特色的科普资源开发;优先支持面向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应急安全、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科普活动开展;优先支持企业科普场馆建设项目。

  2.J9九游会官方限申报3项,其中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不超过1项。所申报项目均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3.2024年科普项目立项后签约实施;2024年7月,进行中期进度检查(以书面进度自查报告为主);2024年11~12月,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估,确定项目验收意见和绩效考核意见。

  4.项目完成后,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绩效报告书” (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档)。同时,科普场馆建设类项目需提交一段不超3分钟视频资料,科普资源开发类项目需提交开发成果资料,科普活动类项目需提交活动报道、新闻、照片等辅助资料。

  三、材料提交

  申报人须在2024年1月1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综合楼114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hangtao@szc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附件1 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申报书(科协版).doc

附件2 苏州市市级科普项目绩效报告书.doc

附件3 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管理办法(苏科协〔2020〕82号).pdf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