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4〕1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2024年度苏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实施方式
(一)120101省级以上实验室建设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国家高水平创新布局,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对获批建设并落户苏州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承担单位,按类别、分阶段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加快培育高能级科创平台,引导推动在苏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积极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对获批建设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积极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对获批的国家实验室基地、江苏省实验室,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实施方式:无需申报,按照国家、省相关立项文件给予相应资助。
(二)120102市重点实验室建设
围绕“1030”产业体系和我市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聚焦新能源、数字经济、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光子等领域,采取主动布局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的方式,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建设市重点实验室,着力强化产业领域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能力。围绕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智慧康养等领域,支持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建设市重点实验室,提升医学创新、临床转化能力。对有潜力成为全国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的先行纳入市重点实验室进行培育。
实施方式:本年度市重点实验室按照A、B类组织,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提出建设方案、推荐申报。J9九游会官方限报1项。
(1)A类项目在建设期内给予最高100万元联动支持。
(2)B类项目为培育项目。
二、申报流程
1.请拟申报该项目的老师于5月29日前登录苏商通平台(https://sst.suzhou.gov.cn/),点击“政策直达->科技服务”或访问“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s://www.szzxzjsb.com/),点击“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处选择“苏州市科技局”进入页面,在筛选出的项目列表中选择“2024年度苏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点击“我要申报”。进入系统后,选择“2024年度苏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任务,在任务详情页找到要申报的业务类别,点击“办理”后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报完成后,在线导出申报书草稿版,随附件材料一起发送至邮箱:zhangtao@szcu.edu.cn。申报书草稿版及附件材料将被用于组织校内评审。申报人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提前注册。
2.校内评审通过后,请从系统打印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于6月6日前报送至综合楼114室张老师处。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