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和保加利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十八届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邵睿璐发布时间:2024-08-15浏览次数:10

科字〔2024〕2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保加利亚共和国政府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保加利亚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十七届例会议定书》,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现开始征集本届例会人员交流合作项目建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合作项目领域应符合国家科技发展政策、规划。

2.合作项目应于两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被列入本届例会议定书的人员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一次互访。项目所需其他经费由项目执行单位自筹。

4.中保双方执行单位应已就交流项目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二、申报办法

1.中国科技部和保加利亚教育和科学部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保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向各自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双方提交材料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

2.中方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tep.cstec.org.cn/。具体线上申报流程见附件1。

三、资助方式

对于批准立项的交流项目,两国科技主管部门将共同资助合作双方在项目执行期内进行互访交流。中方项目资助标准约13万元,项目数量不超过15个,具体资助额度将在立项后通知。项目经费支出科目主要包括支持中方人员出访在保食宿费、交通费以及项目执行实际所需的其他费用。中国科技部将在项目执行单位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一次性拨付经费。

各单位审核申请人申报资格,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扫描件由各单位科研秘书于8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zhangtao@szcu.edu.cn,邮件主题格式建议:中国和保加利亚科技合作委员会第十八届例会交流项目-学院/单位,无需报送纸质文件。申请人通过“管理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收到申报汇总表后,将联系申报人开通系统申报账号),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1.中方联系人: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亚处 段予莹(政策咨询)

电 话:010-58881370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欧亚处 许大伟(材料报送)

电话:010-68598029,68515510

电邮:xudw@cstec.org.cn

2.保方联系人:

保加利亚国家科学基金会首席专家Ludmila Sotirova女士

电话:+359 884 222 393

电邮:l.sotirova@mon.bg

网站:www.fni.bg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15162687884

特此通知。


附件1 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线上申报流程.doc

附件2 申报汇总表.xlsx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