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5〕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推进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建设,聚力打造人才友好型城市,大力引进苏州高质量发展亟需的创新创业人才,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已启动2025年度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全市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大力引进、扶持围绕我市10个重点产业集群和30条重点产业链开展基础研究、重大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本年度重点鼓励人工智能产业领域项目申报,给予倾斜支持。
二、支持类型和条件
本年度支持类型分为“重大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企业类)”“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院所类)”四大类。其中,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院所类)适合J9九游会官方申报。
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全职引进到苏州高校和科研机构领衔创新研究,有望进入产业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人才,J9九游会官方限报5项。基本条件如下: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引进前应具有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才。
2.2023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于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引进手续并全职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在就职单位服务3年以上。
三、主要扶持政策
对获得立项的创新领军人才,分层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资助,并给予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申报受理
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全程进行网上申报,经单位及人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后择优立项支持。
申报人访问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专题网站:https://sst.suzhou.gov.cn/gslj,点击“开始申报”,按系统提示注册登录后进入申报界面,选择对应申报类别,点击“办理”后在线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申报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在网上审查并推荐上报。申报人如尚未注册过苏商通平台,请登录“https://sst.suzhou.gov.cn/”先行注册。
五、相关事项
(一)创新领军人才的项目资助经费采用引导+后补助的方式拨付。获评立项的人才购房补贴由市人社局根据《苏州市完善人才乐居保障实施办法》组织拨付。
(二)申报人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对弄虚作假的,特别是申报人学位、经历等核心要素出现造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申报及立项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等。
(四)同一人才项目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且不得在同一年内连续申报。已获得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己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五)系统注册、填报如有问题,请咨询400-8696-086。
请拟申报该项目的老师做好准备,于5月30日前完成项目信息的在线填写。系统填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根据申报和限额情况择优推荐。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15162687884。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