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5〕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9〕88 号),省社科联受省政府委托,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党和国家功勋办批复,同意保留“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比表彰项目。省社科联拟于近期启动省第十八届社科评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本省作者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表或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成果。
二、工作时序安排
1.申报与审核。省社科联预计2月底前启动申报工作,4月接收申报材料,5-6月完成各设区市成果评审推荐和省级申报成果评审前公示。
2.评审与审议。7-8月,省社科联组织完成三轮评审。召开评奖工作专题会议,听取本届评奖工作情况汇报,审议评审结果。
3.公示与发文。省社科联根据评奖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完成拟获奖结果公示、获奖成果上报核准、发文以及证书印制发放等相关工作。
三、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各申报人提前梳理相关成果,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将在省社科联下发正式申报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成果,确保成果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科学规范、严谨有序做好评奖组织工作。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5年2月23日